舉升機安全操作規范-培訓基地
第一條: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崗前培訓,培訓合格后方可操作設備。
第二條:設備操作前,仔細檢查電源電壓、氣路、油路、接地等有無異常,如有問題及時排除。
第三條:舉升車輛前,及時清除舉升機附近妨礙作業的器具、雜物及障礙。
第四條:舉升機嚴禁超載作業,升降車輛時,舉升機上下方及前后方嚴禁站人,被舉升車輛內部嚴禁乘坐人員。
第五條:車輛駛入舉升平臺后必須拉好手剎,當進行3D四輪定位需要松掉手剎時,必須先墊上楔形墊塊,確保車輛安全。
第六條:車輛舉升時,舉升機操作人員必須面對舉升機操作,隨時觀察舉升情況及周邊情況,發現平臺傾斜不穩或其他問題時,必須立即停止舉升,等到完全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舉升。
第七條:使用雙柱、小剪舉升車輛時,必須確保橡膠墊塊完全可靠墊在車輛支撐點下方,上升時發現問題立即停止,等到完全排除問題后方可再次舉升。
第八條:車輛舉升至最大高度時要及時停止,嚴禁持續高壓運行。
第九條:車輛舉升完成后,必須可靠落鎖,未落鎖時嚴禁作業人員進入車輛底盤下方作業。
第十條:作業人員在舉升車輛的底盤下方作業時,嚴禁任何人員操作舉升機、操作車輛。
第十一條:舉升機下降時,先及時清理平臺及附近妨礙作業的器具 、雜物及障礙,等到周邊人員退到安全區域之后方可進行下降。
第十二條:車輛下降時,舉升機操作人員必須面對舉升機操作,隨時觀察下降情況及周邊情況,發現平臺傾斜不穩或者其他問題時,必須立即停止下降,等到完全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下降。
第十三條:舉升機使用完成后,應當降至最低位置,切斷電源。
第十四條:定期按時對所有設備進行日常維護及保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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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訓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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